由于未按规定固定好车载货物,一大型货车在行经一弯道时因重心偏移,突然发生侧翻,造成道路拥堵近3小时,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涉事驾驶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货车所属公司也被处以行政处罚。
2020年4月30日凌晨5时许,普陀警方接到货车司机王某的报警电话称,他所驾驶的货车在武宁路曹杨路口附近发生侧翻,车上货物全部翻倒在地,导致交通堵塞,无法通行。接报后,真如派出所、曹杨新村派出所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进行交通疏导,联系相关单位开展道路清障,并将涉事驾驶员王某移交普陀交警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当日8时许,道路通行逐渐恢复正常。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贸易公司的货车驾驶员。4月3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着平板货车从本市黄浦区九江路某小区转载了一车从旧家具拆卸下来的木板,准备运往青浦区嘉松北路。途经武宁路近江苏饭店处弯道处时,因车上的木板未固定住,在弯道上行驶时货物滑动引起重心右移,发生侧翻,并将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隔离栏全部损毁。事故对正在施工的沿线市政工程造成重大影响,导致早高峰期间武宁路3根车道无法通行,道路拥堵近3小时。
4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3日上午,普陀交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所属的贸易公司进行了约谈。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普陀交警部门对犯有货运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违法行为的某贸易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0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何易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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