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胡某爱好饲养小动物,一次偶然的机会,被同事马某带入“坑”,接触到了几只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乌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明知已触犯法律,但仍抱以侥幸心理收购、饲养濒危野生动物,把自己真的带入了坑……近日,普陀警方接群众举报,连续侦破数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4月10日12时许,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长征派出所民警接连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清峪路某小区内饲养濒危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赶赴实地调查,当场在群众提供的地址内查获一只苏卡达陆龟、一只豹纹陆龟和一条卷尾沙蜥,并将这些濒危野生动物的所有者胡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据胡某交代,这些濒危野生动物都是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购买。2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事马某送给了他2只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赫曼龟,从此他开始迷上了饲养珍惜、濒危野生动物。根据胡某交代的情况,警方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另一名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当晚,警方在宝山区乾溪路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3只苏卡达陆龟、1只豹纹陆龟、2只辐射陆龟、1只猪鼻龟以及2条七彩变色龙。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马某均在明知所收购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收购、饲养,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胡某、马某也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无独有偶,4月9日上午10时许,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真如派出所民警也接到群众举报,在真光路某小区内查获2只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赫曼陆龟,并当场抓获涉嫌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孙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马某和孙某均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均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切勿让爱好凌驾法律之上。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警方、林业部门举报。警方将持续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开展严厉打击,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本市良好生态环境。
作者:何易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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