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签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以及《关于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细则》,就涉疫情公益诉讼工作达成共识。
该办法从诉讼服务、办案协作、涉疫犯罪惩治、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助企服务等6方面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机制,并通过10条具体措施细化落实。
今后,青吴嘉检察机关将积极开展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线索排查,探索建立重大紧急公共安全事件检察公益诉讼提前介入机制。依托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定期互通涉疫情公益诉讼线索、案件办理、跟进监督等情况,发挥各地专家资源库、检验鉴定等优势,提高办案质效。
同时,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服务。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依法妥善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纠纷申请监督的案件。受理跨区域涉企案件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统一开展案情研判,充分落实慎捕慎诉要求。
作者:俞如宇 周渊
编辑: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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