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小区物业停车费问题,一对夫妻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还任性的将车堵在小区出口后径直离开。青浦警方依法对采取堵门的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做出处罚。
2019年12月26日晚,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辖区城中西路一小区门口,一辆轿车因不交停车费,直接将轿车停在小区出口后离开,影响了小区居民车辆的正常出行。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当日晚,沈某驾驶机动车在驶出小区门口时因停车费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后沈某径直将车停在出口处后离开。民警到达现场时,沈某的丈夫潘某也赶到了现场。民警立即责令其车主丈夫潘某将车辆驶离,以免影响小区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民警多次警告潘某并对其宣讲并法律知识,但潘某非但不听劝告,还回复民警“你警告我十次都没事”“承担就承担”等言语。为及时恢复现场交通秩序,民警便联系拖车准备将堵门车辆脱离现场。拖车到场后,潘某见状上前阻扰。民警便将潘某与随后到场的车主沈某一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2019年9月,因沈某因停车费问题与物业车管人员发生纠纷,后拒交停车费,期间多次被门卫拦下,在和门卫一番交涉后,门卫都放行了。12月26日晚,沈某因停车费问题再次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竟直接将车停在小区出口后离开,造成小区其他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在民警到场后多次责令其丈夫潘某将车挪到附近车位,但潘某对民警的劝告不予理睬。目前,违法人员沈某、潘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
警方提醒: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纠纷,应当率先通过协商解决。切不可鲁莽行事、任性而为。切记不可以绑架公共利益作为自我维权的手段。青浦公安机关对因各类纠纷而使用封路、堵门等非法手段进行维权的侵权扰序类案件,必将从严从重处理。
作者:何易 金伟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