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是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11月1日正式揭牌,成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攻坚期,示范区建设即将进入施工阶段,有关领域的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要持续推进。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哪些法治保障?报告建议积极推动信用、金融、信息、产品质量、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协同。
信用合作领域,建议推动加快信用立法,统一公共信用评价原则、标准。
金融防风险领域,建议推动相关跨区域金融立法、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协同。
食品安全领域,建议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追溯的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管理要求等进行统一规范。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建议推动修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专用号牌发放及管理规定,明确自动驾驶系统责任判定规则,允许在高速公路路段进行道路测试。
生态保护领域,沪苏浙正研究启动新一轮太湖治理工程,建议推动国家层面修法支持。
此外,报告还提出应聚焦重点区域,为示范区探索一体化制度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具体而言,建议在示范区生态保护、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政策、公共信用等领域率先探索一体化制度创新。
作者:周渊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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