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民警教育一下捡走自己大米的小学生,男子朱某竟报警谎称放在小区的大米内掺有蟑螂药。担心小学生误食有毒大米,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经过整整一夜的全力搜寻,终将两袋“有毒”大米寻回,而此时,朱某方才道出了实情……
2019年10月17日19时46分,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接到男子朱某报警称,他放在大渡河路某小区内的2袋大米被人捡走,大米中掺有蟑螂药。接报后,民警立刻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回看小区监控,民警发现当天17时15分左右,3名小学生将朱某放在小区某号门口的2袋大米拾走,随后离开小区大门往东面走。
通过校服,民警辨别出3名小学生就读的学校,在校方协助下,当晚22时许,民警获取了3名学生的姓名和住址。民警立即兵分2路,赶赴3名学生家中。幸好,其中一对双胞胎学生家长及时发现这来路不明的大米,并没有食用。而另一名小学生,则将大米扔在了位于桃浦路上的另一个小区内。
彻夜未眠,民警通过小区监控和现场走访,一路循线追踪,终于在第二天7点,找到了另一袋大米的下落。原来,大米被小区内的一名装修工人捡走了,由于装修工人已经食用过这袋米,民警当即告知工人去医院检查,好在身体并无大碍。
在民警告知朱某已将大米寻回之后,朱某这才道出了实情。原来,大米中并未掺过任何有毒物质,当他发现放在大楼门口的大米被人捡走之后,曾去小区物业看过监控录像,发现是3名小学生捡走大米,心里气不过的朱某想通过警方找到这3名小学生,并让警方好好教育一下3人。为了引起警方重视,在报警时,他故意加上了米中掺杂蟑螂药的“戏码”。
经过民警的教育,朱某认识到自己谎报案情的错误,在表示后悔的同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10月18日,违法嫌疑人朱某因犯有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社会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谎报、虚报警情甚至恶意拨打报警骚扰电话,都是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方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在拨打报警电话时,一定要如实陈述情况,对谎报警情、案情或者无故拨打报警电话,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者:何易
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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