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为网络购物增添了便利性和保障,一些网购平台还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平台垫付“闪电退款”的售后服务。然而却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
记者从长宁检察院获悉,犯罪分子根据“闪电退款”服务规则,通过申请退货骗取平台的退款,实际上并未将商品退回,而是占为己用或者出售牟利。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受理相关案件35件40人,诈骗金额从人民币6千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目前已对其中18人提起公诉。
记者从长宁检察院获悉,相关案件的犯罪群体低龄化明显,其中不乏在校学生。
现年18岁的小恒(化名)是一名大专在读生,父母常年外出务农,对孩子疏于管教。去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恒无意中听闻了这个“生财之道”,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屡次得手后一发不可收拾。接下来的10个月间,他在京东商城陆续购买了录音笔、阅读器、拉杆箱等商品,骗取退款后不退货给商家,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其中2.7万余元系成年后骗取),大部分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案发后,小恒的父母四处筹钱,向京东退赔了全部损失。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26日,小恒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表示,部分学生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抱有从众和侥幸心理,在得知这一牟利“技巧”后便如法炮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辨别“免费福利”“薅羊毛”等标签背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此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同时,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平台漏洞问题,于近日向京东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堵漏建制、预防犯罪,获企业采纳。
作者:周渊 简宁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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