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何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此同时,原本作为小学教师的他被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四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这也是嘉定区首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案件。
其实,早从2017年起,上海市检察机关就对从业限制制度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实践。2019年4月,上海市《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明确了包括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在内的多项制度,规定本市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
2019年9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与有效推进该份《意见》,在嘉定区区委政法委的重视与牵头下,嘉定区成立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领导小组,由全区与未成年人相关行业的主管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同时,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嘉定区《关于落实<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用人单位的职责与要求,规定了查询的具体方式、衔接配合机制等方面。
日前,嘉定区召开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16家单位参加。会上审议通过了《实施细则》及从业限制领导小组名单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并对分别对《意见》和《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据嘉定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的《意见》设置了强制报告制度,即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要求应聘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同时,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过程中的审查和筛选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此次嘉定区出台的《实施细则》则对每家成员单位的责任和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即每家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起不同领域内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是否有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审核工作。例如,区教育局负责对幼儿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内的教师、保育员等人员的登记审核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儿童福利院、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等儿童福利机构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的审核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则分别做好对医疗机构招聘录用的医务人员,全区体育培训(训练)机构及体育场招聘录用的培训师、教练等人员,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招聘录用的人员的审核工作。上海市出台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入职查询工作是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查询的工作效率,嘉定区的《实施细则》中进一步规定了查询方式,明确由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全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入职查询。
区检察院、区法院在办案中,及时对涉性侵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做好备案。区检察院则对全区从业限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作者:王翔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