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销售乘工作便利至客户家中,谎称帮忙升级保单,实际假冒客户名义,以客户保单向保险公司贷款,再将客户银行卡中的贷款套出供自己挥霍。日前,施某、廖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70岁的陆阿婆在某保险公司买过保险,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于是向公司反映了问题,2018年年底,她接到自称是客服部的电话,对方表示第二天上门回访,陆阿婆同意了。第二天,两个自称客服部的男子如约而至,先就公司的一些问题打了招呼,随后说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要看阿婆的保险合同和身份证,还要求换一个新的关联银行账号。正巧陆阿婆新办了一张银行卡,想想里面没什么钱,就把卡给了他们。之后对方又说要通过陆的手机帮忙看看账户情况,陆阿婆又把装有APP的手机给了他们看。到了第三天,这两个保险销售又来到阿婆家,称“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一个和阿婆聊天,另一个用她手机和银行卡操作,还说核对保险账户要输入银行卡密码,阿婆想卡里确实没什么钱,就当着他们的面输入了密码。
时间一晃到了2019年1月,陆阿婆突然接到这家保险公司电话,说她在该公司贷款9万余元,并已经产生300余元的利息。陆阿婆想自己根本没贷过款,怎么会有债务,连忙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廖某和施某落网。
那么这从天而降的“贷款”究竟怎么回事?廖、施两人到案后供出了原委。
两人2018年入职保险公司担任销售,熟知客户保单的信息情况,而公司正好有用保单质押的贷款业务,于是两人打起了贷款套现的主意,想通过客户手机上保险公司APP,再用客户保单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贷款,把客户贷的款“借出来”供自己花用。
2018年12月中旬,两人一起“登门拜访”陆阿婆,廖某和阿婆聊天,施某则乘机用她手机的保险公司APP,以陆阿婆的保单作为抵押,贷了9万元人民币到她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上。因为贷款要24小时才能到账,两人找了个借口说第二天再来。第二天上午,施、廖各带了一个POS机前来刷卡,并让陆输银行卡密码,并称“刷POS机是用来买新的保险产品”,但实际根本没有签订新的保单或者新的保险合同。陆阿婆误以为卡里没有钱,所以也没把输密码的事放在心上。事后,施某用廖的POS机刷了4.99万余元,用他自己的POS机刷了3.8万余元,最终除去pos机套现手续费外,廖某分得5万余元,施某分到3万余元,这些钱供两人挥霍用尽。
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廖某、施某又到客户赵先生和郑阿姨家中,谎称帮助处理账户,骗得被害人银行卡后,用pos机分别套取现金6万元和7万元。
检察官提醒,对于上门推销人员一定要仔细核查对方身份,切勿随意向对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重要物品,或向他人泄露银行卡密码,一旦发现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交易非本人所为,应第一时间向金融机构反映或向警方报警。
作者:周渊 肖芸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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