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七成上海女性认为家庭生活美满是最大幸福源、四成多认为身心健康就幸福、帮助他人最快乐……今天(8月29日),上海市妇儿工委发布“十三五”上海女性幸福指数研究报告。
课题委托华东师范大学,以上海女性幸福指数指标体系模型为测量工具,从物质条件、精神生活、身心健康、家庭关系、社会环境、自我发展6个客观维度和1个主观评价维度,深入研究上海女性的幸福水平。
研究对象为上海市常住人口中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女性,采取多段随机抽样方式,获得有效问卷2016份。根据李克特量表的五分法,幸福指数分为五个等级,最高为5分,指数越接近5,幸福感越高。结果显示,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为4.17,较“十二五”(3.54))有大幅提升。
一起来看看具体指数——
上海女性在家庭关系维度上幸福指数最高。上海女性家庭关系幸福指数为4.32,在6个客观维度中最高。73%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家庭生活美满,认为幸福来源于收入高生活富裕的仅占13.2%。已婚女性对家务分工比较满意,得分为4.03。85.9%的女性从为家庭付出中感到快乐。上海女性家庭关系幸福指数为4.32,在6个客观维度中最高。73%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家庭生活美满,认为幸福来源于收入高生活富裕的仅占13.2%。已婚女性对家务分工比较满意,得分为4.03。85.9%的女性从为家庭付出中感到快乐。
身心健康是幸福的重要来源,家人身心健康是女性最大的心愿。46%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身心健康,仅次于排在第一位的“家庭生活美满”。除了对自己身心健康的关注之外,家人的身心健康也成了女性最大的心愿。在被问及对丈夫和子女的期望时,67.4%的女性期望丈夫身心健康,76.7%女性期望子女身心健康,而丈夫的事业成功、子女的学业有成等与身心健康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追求积极健康的生活信念和社会价值观,从助人中感受快乐。上海女性精神生活充裕,精神生活幸福指数在六个维度中与身心健康维度并列第二位,为4.14。“帮助他人使我感到快乐”和“有积极健康的生活信念和社会价值观”得分最高,分别是4.44和4.25。社会治安满意度“十三五”较“十二五”大幅提升。“我对上海的社会治安感到满意”在社会环境维度五项指标中得分最高,为4.24,“十二五”这项指标得分为2.87,“十三五”比“十二五”的社会治安满意度提升了1.37。社会治安满意度的大幅提升,与这几年上海的交通大整治、社会秩序的整治密切相关。上海女性追求家庭经济独立和生活自主。大多数上海女性追求经济上独立、不啃老。希望父母、公婆提供经济支持的比例在所有可选项中最低,仅占6.9%和5.9%。上海女性在生活上追求自主,29.2%的女性希望父母不干预自己的生活,40.9%的女性希望公婆不干预自己的生活。
工作满意度源于工作环境而非高薪高职。女性工作满意度来源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同事好相处(43.5%)、职业符合个人兴趣(35%)、家人的支持认可(27%)、工作有成就感(26%)、工作轻松无压力(22.7%),而与事业发展相关的如收入高(9.6%)、社会地位高(6.7%)、升职快(2.3%)、个人发展前景好(14.8%)等选项比例并不高,说明上海女性工作满意度主要来源于家人支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家庭收入男性占主要地位,但家庭经济管理主要由女性负责。上海女性对家庭收支水平的满意度(3.56)高于个人(3.31);对个人收入不满意度(21.6%)高于家庭收入不满意的(12.9%)。可见,在家庭收入结构中,男性还是占主要地位。已婚女性中,近一半的女性(48.4%)负责家庭经济管理,女性主要承担着做家务(55.8%)、照顾子女生活(49.7%)、购买任务(37.2%)等家庭任务。其次是夫妻共管(35.9%),由丈夫负责的仅占8.9%,“AA制”占4.8%。
社交关系整体上比较满意,婆媳关系最难处理。上海女性对社交关系的满意度较高,得分为4.10。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对大多数女性而言,最难处理的是婆媳关系(32.8%),接下来依次是“与领导的关系”(23.4%)、“邻里关系”(21.2%)、“亲子关系”(20.2%)、“与同事同学关系”(19.1%)、“夫妻关系”(12.1%)、“父母关系”(10.1%)。经济压力大、养育成本高,育龄女性再生育意愿低。在已生育过的育龄女性(40岁以下)中,有87.3%不愿意再生育。调查发现,“年龄大”(31.1%)并不是影响再生育意愿的主要原因,“经济压力大”(60.7%)和“养育成本高”(63.7%)是女性不愿再生二胎的原因。
根据统计结果,调研组对提高上海女性幸福指数提出建议——
配合全面二孩政策,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受益水平和人群。根据今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抓紧完善本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和实施步骤。继续维持社会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征缴的模式。着力夯实医保经办管理基础,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重构生育保险待遇发放经办体系,调整生育保险业务延伸社区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优化“两病筛查”项目,扩大受益人群,提高有效率。加强执法检查,扩大受益范围,全面落实女性“两病筛查”制度。一是强制要求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将未就业的非贫困人口纳入筛查范围,力争实现“两病筛查”制度市级全覆盖;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惩罚逃避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对于最有效筛查宫颈癌的人乳头状病毒(HPV)检测液基薄层细胞检测(TCT)纳入政府项目,优化筛查项目,提高筛查的有效率。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创业体系,拓展妇女就业创业空间。鼓励女性创新创业,挖掘和推选女性创业的优秀方案,搭建线上线下的交流平台,为创业者拓展人脉,整合资源。设计与实施针对女性就业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全程跟踪服务,贷款前期帮助评估项目风险与前景;贷款中期做好协调担保和咨询服务;贷款后期定期了解贷款者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作者:李静
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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