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司法救助无疑给我们全家雪中送炭!检察官高效的工作效率、热情的服务作风,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的敬业精神值得表扬!”日前,金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了被害人朱某某家属送来的感谢信,信虽不长,但却字字表达着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之情。这是今年以来,金山区检察院公开审查的第4个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金山区学府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金山大道南约20米处从右侧超越同向在前由朱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双方发生摩擦,致朱某某倒地受伤,事发后周某某驾车逃逸。
6月27日,被害人朱某某因其在周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身体遭受伤害,花去21万元医疗费用,至今只获得14万元赔偿,家庭生活困难,后续治疗费用全家无力承担为由,委托家属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为充分保障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日前,金山区检察院邀请律师、居委会干部等三名听证员就朱某某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
听证员认为,加害人周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目前无力赔偿,受害人朱某某目前还在康复治疗阶段急需用钱继续治疗,同意检察机关从解困救急原则出发对被害人朱某某进行司法救助。鉴于周某某目前无赔偿能力,对被害人的赔偿事实上没有到位,但因其家尚有两套拆迁房,建议被害人后续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加害人民事责任以继续获得有效赔偿,得到更好的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经公开审查,金山区检察院及时对周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朱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及时落实救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被害人及家人表示非常感谢。
作者:周渊 金剑轩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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