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从天而降、鸡蛋苹果砸伤脑门、玻璃窗框擦肩而过,更有甚者菜刀自上而下……高空抛物问题一直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7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闵行区景城品雅苑一户居民,阳台晾晒的被褥被楼上高空抛下的烟头点燃,引发火灾。物业巡逻安保和管家接报后,及时赶到现场扑灭火灾。所幸当天火情抢救及时,未造成较大损失,如果耽误一点点时间,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带来危害性远比您想的要大。据闵行消防救援人员介绍,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抛下,可造成致命伤害。
由于高空抛物隐藏着极大的危险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这种行为有着相应的规定。
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4、《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5、《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作者:何易
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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