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山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时,成功劝阻了一起冒充企业“法人”要求财务转账的电信诈骗,为企业避免了48万余元的财产损失。
7月21日上午,正在辖区入户走访的金山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一企业财务人员俞女士的来电求助,称其接到一自称公司法人的电话,加了对方QQ后,对方要求转账48万余元。根据财务人员的描述,民警初步判断这极有可能是电信诈骗,于是先让俞女士不要转账,民警马上到现场处理。
到场后民警了解到,这位“法人”先是通过财务室的固定电话联系了俞女士,自称为公司法人陈某。俞女士从未见过公司法人,但由于对方能准确报出“法人”全名,她便信以为真。这位“法人”先让俞女士添加其为QQ好友,然后以财务查账为名,要求俞女士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明细和账单;之后又要求俞女士将48.5万元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俞女士在网上操作汇款时,突然发现该账户并不是法人陈某,名字非常陌生,于是打电话求助民警。
民警查看了俞女士和这名“法人”陈某的QQ聊天记录,再结合俞女士的描述,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企业法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民警在肯定了俞女士的警惕心后,告知她“冒充法人”骗取钱财是骗子惯用的伎俩,并就与财务人员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的作案手法、特点等再次进行了宣传。
警方提示:作为财务人员,要做到绝不轻信、谨慎转账。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收到的转账、合同等信息,要提高警惕,必须经过企业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求助民警。
作者:何易
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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