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今天公布了7月8日至11日期间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了罚款和扣留非机动车的处罚。
2019年7月8日8时18分,浦东交警在陆家嘴东路出陆家嘴环路东约57米处,对违法当事人赵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8日7时6分,普陀交警在中山北路武宁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顾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8日8时57分,徐汇交警在衡山路天平路东约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赵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19年7月8日14时6分,虹口交警在周家嘴路大连路北约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徐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19年7月9日14时2分,松江交警在闵申路茜浦路西约15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10日7时34分,普陀交警在中山北路光新路西北约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孟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11日9时7分,奉贤交警在大叶公路瓦洪公路东约10米处,对当事人邸允昊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和“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扣留非机动车。
来源:上海发布
编辑:钱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