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万某在网上从境外订购了874.63克毒品大麻。为了安全收货,临时通知快递员更改收货地址,并亲自到路边接货。然而,他的行为却没有逃过缉毒民警的火眼金睛。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万某涉嫌走私毒品罪对他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19日下午3时30分许,民警在宝山区锦秋路某学校门口,当场抓获签收快递的犯罪嫌疑人万某,并当场在其签收否认快递包裹内缴获毒品大麻(共重874.63克,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犯罪嫌疑人万某于当日以涉嫌贩毒罪被刑事拘留。
万某到案后供述,他自己吸食大麻。为了获得进货渠道,去年8月,他在网上搜索哪里可以购买大麻。很快,他发现一个QQ群有人售卖大麻。通过多方面的聊天比较,他最终选定了一个看似信誉不错的卖家。
和卖家交涉一段时间后,对方让他安装一个专门的社交软件,方便他和卖家私下联系。之后,卖家在这个软件上告诉他如何交易,如何收货等具体情况。卖家自称,人在美国,将从美国通过EMS向万某邮寄大麻,价格肯定便宜,分量保证充足。谈拢价格后,万某通过一家银行的ATM机将24000元转账至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上。为了隐蔽,万某留的收件人姓名为杜撰的“朱清云”,收货地址也是宝山区某小区后“丰巢”快递柜。
对方收到钱后,在QQ上告诉万某已经发货。此后,两人的“专线”聊天软件就无法继续使用,卖家也就此消失了。这天,万某突然接到电话,称他有一个国际EMS快递。万某判断是自己买的大麻到货了。于是他跟快递员约定当天15时许,将包裹送到“丰巢”快递箱内。14时30分,他早早来到收货快递箱对面马路边等候。15时许,为了保险起见,万某再次打电话给快递员,让他将快递送至附近的某学校门口。
大约15时30分,万某在该学校门口等到快递员,并将快递签收。万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民警出现,当场将他抓获,并查获包裹内共计两大袋大麻。
宝山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万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邮寄入国(边)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走私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走私毒品罪(刑法第347条),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的行为。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种将毒品输入我国境内的行为,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危害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必将严厉惩戒。检察官提醒大家,一旦沾染毒品,所带来的危害不堪设想。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不仅从自己做起,如发现有人吸贩毒,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作者:王翔 刘晓曦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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