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新华路派出所接报一起盗窃案件:”延安西路一手机销售店内的一部手机被盗。
接报后,新华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回看店内监控,民警发现:当日上午9时25分许,一名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子曾进入店内与营业员攀谈,并趁店员忙于接待客户之时,将柜台内摆放着的手机取出,并放于自己的上衣口袋内扬长而去。
随后,民警根据该男子体貌特征一路循线跟踪,发现该男子窃得手机后前往徐汇一商场,走进了一家服装店内。数分钟后,该男子手提西装、衬衫和皮鞋走出了该服装店。
5月23日,民警在该男子位于徐汇的临时居住地内将其一举抓获归案,并当场找到一套西装、衬衫和皮鞋,而未发现被盗手机。经讯问,该男子称其前往服装店内以试装为由,将西装、衬衫和皮鞋穿戴好,随后又假装着急上厕所为由将窃得的手机放置于收银台后作抵押离开。
目前,张某因盗窃罪已被长宁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长宁警方提醒:商家要加强对营业员的培训,提高防盗意识,同时,店内应安装一些监控设备,起到震慑作用,减少失窃的概率。
作者:何易 朱裕林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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