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0日下午3点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委员进行大会发言。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会主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的发言题目是:实现幼有所育关系国家未来。
高小枚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发文,切实加大了对包括育幼在内的非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力度。但育幼领域仍存在没有明确责任部门、无法定支出预算、缺乏优惠政策支持、标准体系不健全、服务监管不规范的问题。面对育儿社会焦虑,不仅要补托育服务短板,更应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制度建设的高度去系统谋划,加以解决。
一、加快将育幼纳入公共服务支持体系。从国际经验看,多数国家在具备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时,已开始建设从幼至老的终生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3岁以下群体也应纳入国家公共服务支持范畴,形成贯穿一生的基本生存与发展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应从建设3岁以下托育服务入手,逐步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育幼制度体系,提出合理的财政支持方式,研究家庭育儿个税抵扣、隔代养育财政补贴等综合政策支持。
二、加快建设托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国托育服务长期欠账。托育机构稀少,专业化育儿服务、师资缺乏。社会体制转型后,曾经的单位托儿支持体系基本不复存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数据表明,家庭福利投入与生育率正相关,0—2岁入托率越高,生育水平越高。调研发现,提供托儿服务的高校,其适龄教师的二胎生育意愿大大上升。这都说明,3岁以下托育服务是影响生育率的重要因素。而随着经济发展,育儿要求也远不止简单照料,需要育儿服务更安全、更专业。因此,建立育幼制度体系,首要的是高水平重构社会托育支持体系。
第一,托育服务以护育、营养、安全为要。相关规范、监管标准、责任部门职能的设定,均需充分关照托育的保育特性。可借鉴国外设有专门的家庭事务部、儿童福利局,加快研究建立我国育幼专职管理机构,逐步实现儿童福利部门专管。
第二,构建社会托育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任务,要强调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鼓励公助民办、企业自办、社区托育、邻里帮托等各类机构,为育儿家庭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满足早送、晚托、临时托育等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的托育服务,要求基本、普惠、公平、规范。按照《行动方案》部署,要加强托育服务师资培养,强化规范、强化监管。公共政策、资源、财力的支持和分配应平等对待各类托育机构,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如场地、政策补贴等支持,让社会机构各展所长,营造健康的托育服务生态。
作者:薄小波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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