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会议透露,为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草案在总则一章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设“投资促进”专章。主要的内容为:一是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
第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草案体现了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内外资规则一致的精神。
第三,加强外商投资服务。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第四,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草案规定,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实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指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作者:陈晨 祝越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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