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影视行业的乱象引起全社会关注。不久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电影发展局主席马逢国对去年引发热议的“天价合同”“阴阳合同”提出自己的疑问:税务部门为何过去对这一现象一无所知,让这种陋习长期存在?业界作为社会上相对高收入的人群,如何看待纳税这样的基本公民责任呢?
马逢国代表表示,随着影视行业的蓬勃发展,演艺界一线人员的收入增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作为社会上非常有影响力的群体,大家如何理解自身可以和应该发挥的社会引导作用?这个问题除了业界自身需要反思,政府应该思考如何合理引导。
具体来说,政府在追缴缺欠税款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复杂情况。例如:对税后合同,为了逃税以重大投资名目出现的“阴阳合同”,做出合理要求和安排,避免对行业短时间内造成过大冲击。
其次,要通过行业组织,让从业人员自发探讨道德规范,正确理解业界的社会责任。在文学、影视和网络媒体领域,建立秩序,以提倡、建立鼓励奖励措施,引导从业人员积极向善,尽量避免通过限制、禁止的措施,维持宽松创作环境,让文学、影视“百花齐放”。
“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道德规范,演艺人员具备更大社会影响力,更应对自身严格规范,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马逢国说。
综合自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网等
编辑:宣晶
责任编辑: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