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时指出,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要支持。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明显发展,但仍是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
随着人口的自然波动和二孩政策的放开,各地幼儿园首先面临着生源较多的压力。
有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79.6%,但一些中西部、农村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在50%以下,有的贫困县仅30%-40%;还有一些乡镇尚未能实现拥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另外,一些幼儿园因缺乏经费运转困难;一些已建园因缺乏师资开不了门;也有一些园因缺乏专业合格教师,小学化现象较为普遍,或教育质量不高。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北师大教育学部教授庞丽娟建议,加快推进我国的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
庞丽娟分析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对学前教育性质、定位缺乏真正认识,一些政府部门对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不明确、或者落实不到位;深层次原因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政策制度等短板依然突出,适应于我国新形势下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而最上位、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专门的《学前教育法》,缺乏对上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戴立益也建议,借鉴OECD国家做法,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政策体系。
“应明确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形成以公办为主、多元化财政资助的发展格局。”戴立益在提案中指出,要大力增加公办幼儿园园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提供教师工资及社保待遇、生均经费补贴、经常性运营补贴、在职培训经费及优质教育奖励资助等多种财政资助,并向非营利性机构倾斜,建立贫困地区、低收入家庭、孤残等弱势儿童群体学前教育费用的减免机制。
作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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