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校异地办学,教育部近年来一直持不鼓励、不支持的基本政策。但尽管如此,高校异地办学规模扩大却是不争的事实。截至目前,在全国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有41所学校建有异地办学机构,占比45.33%。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副校长顾祥林提交提案,呼吁优化全国高等教育资源布局,要重点聚焦目前高校异地办学存在的地区分布失衡、审批不规范、不科学、非常态化等问题,将高校异地办学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
“最近三年,我国再次出现了异地办学的高峰,办学地点多集中在深圳、青岛、苏州、威海、珠海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高等教育资源又相对比较缺乏的城市。”顾祥林说,教育部直属高校异地办学机构在全国分布正呈现出一种新的失衡状态。
比如,地处北京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异地办学时,主要选择的区域是深圳、珠海、威海、烟台等地;
地处上海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异地办学大多选择距离较近的青岛;
地处南京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倾向于在苏州建立异地校区。
尽管不同高校选择的异地办学地址不尽相同,但从中可以发现一个大致规律:高等教育资源的流向呈现出从四周集中流入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趋向。
记者注意到,最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不断有代表、委员呼吁规范高校异地办学行为。今年2月,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公开答复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80号提案,重申教育部对异地校区办学模式一直持审慎态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教育部多次表示对高校异地办学一直持不鼓励、不支持的基本政策。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不宜再对现有存量高校布局做大规模调整。
对于建立异地分校的问题,教育部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曾产生的一批异地分校或校区办学情况看,由于在办学定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费保障、办学质量和水平、异地办学管理、校园文化传承和育人氛围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绝大多数异地分校或校区停止办学。
结合过去一年的基层调研情况,顾祥林分析,由于主管部门对高校异地办学采取不鼓励、不支持的基本政策,所以并未明确异地办校区的审批流程,客观上也导致异地办学在审批、管理和运行缺乏明确规范,相关主体权责分配不明朗。规范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高校异地办学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矛盾,高校本部、异地办学点及当地政府之间的权责利往往难以理清。
顾祥林建议,应当构建教育部直属高校对接国家战略、开展异地办学的申请与受理机制,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地区流动,适度控制和规范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国家层面应全面统筹高等教育资源,使异地设立分校、校区成为国家调节教育资源分布的有效杠杆,进一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要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双重作用,构建更加均衡合理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新格局。
他还呼吁,应尽快制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异地办学管理办法》,将高校异地办学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通过法治化手段规范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异地办学行为。
作者:樊丽萍
编辑:樊丽萍
责任编辑:唐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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