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几位偶像明星因为恋情婚姻疑似曝光,而遭遇粉丝“脱粉回踩”(不再喜欢甚至攻击抹黑对方),被推至舆论风口浪尖。一方面,是大批粉丝认为偶像恋爱是不务正业、隐瞒恋爱更是欺骗背叛,似乎在他们眼中恋情比丑闻劣迹更为严重,捶胸顿足“房子塌了”;另一边,是经纪公司声称可以恋爱但要报备,偶像自己不敢承认恋情,只有出席活动深深鞠躬道歉的卑微姿态。徒留下站在追星文化外围的大众,为偶像失去恋爱自由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也参与到话题的讨论——偶像恋情被曝该道歉吗?
对此,粉丝一方义正词严:作为“吃粉丝饭”的人,不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砸锅”。偶像仅凭颜值和个人魅力就轻易享受到了大批粉丝拥趸,坐拥实力派难以企及的流量红利,所以维持单身成为粉丝的恋爱投射对象,营造美好幻想是职业的“本分”。有人甚至引用韩国偶像金希澈的观点——“女朋友不知道会交往喜欢多久,和支持我十年的粉丝比时间很短”,来强调偶像与粉丝的情感联结。而造星公司与资本则干脆把“禁止恋爱结婚”写进合同条款,一旦违约轻则“雪藏”重则赔付天价违约金。
但另一边,稍稍有理智的网友都会了然,身为公众人物的确需要约束品行,以身作则,但不同于出轨、造假、吸毒等有失艺德的行径,健康的婚恋是人的基本诉求,没有“昭告天下”的义务,更没有理由压抑人性甚至被当作所谓“偶像失格”的严重过错来检讨。执业律师也站出来“科普”:即便将“禁止恋爱”写进合约,其本身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只要情感健康合法,“被曝光是否该道歉”不该成为一个需要争论的话题。反而,其何以成为热点话题反复争论才真正值得警惕——“恋爱即失格”正同“买榜、刷数据是粉丝义务本分”“不花钱追星就要开除粉籍”一样,构成一对荒诞的“供养”关系。这一现象在偶像工业体系里被堂而皇之地摆上台面,肆意滋长蔓延。这不但影响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群体,也干扰着整个国内文化产业乃至商业社会的发展运营逻辑——不再以艺德专业论短长,粉丝拥有决定偶像成功与否、婚恋生活的一切“生杀大权”;而由粉丝一手捧红的偶像及其背后资本,则拥有影视音乐创作、评奖乃至商品代言的绝对话语权和议价权。
近几年,国内娱乐业着实享受到了照搬日韩偶像工业所带来的流量狂欢盛宴。自作聪明“举一反三”,恨不得将既有文艺样式与产品皆嵌套进这一模式之中,并进一步压缩造星流水线,通过投票、商品代言等一系列手段放大粉丝红利,于是看到越来越多的男偶像成为美妆产品代言人。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粉丝搭载在数据、购买力上无限膨胀的权力与欲望。在事业上,他们不满足于小圈子里的“自娱自乐”,硬要将偶像送上中国第一甚至世界第一的专业榜单;在生活上,他们不但要求偶像单身,更是四处搜集蛛丝马迹,对稍有亲密互动的异性艺人甚至是素人肆意谩骂攻击。面对这一潜在危机,偶像及其资本的选择,不是及时的观念纠偏,所谓的“雪藏”惩戒和对不起粉丝喜爱的道歉,无异于对戾气的默许甚至有意纵容,以此来维系偶像工业日渐畸形的生态体系,以此压榨粉丝更多的利益价值。
只是,同利益的魔鬼做交易是有代价的,贩卖幻想,兜售权力,最终会被其反噬,加速偶像工业的土崩瓦解。
作者:黄启哲
编辑:张祯希
责任编辑: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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