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本市即日起严格执行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自觉佩戴口罩的措施。
通告明确:
一、任何人进入本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都应当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拒不配合的,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
二、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本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之日为止。
作者:沈湫莎
编辑:张鹏
责任编辑:唐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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