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强调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 2022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一通知指出部属高校、中央院所、中央企业等单位,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以及各地方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各地方吸纳科研助理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国务院对地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2022 年度督查激励、省级高新区升级审核的重要参考。
这一通知还强调加强科研助理岗位服务保障,具体措施包括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应根据服务协议,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相关政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单位应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科研助理岗位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等等。
编辑:王星
责任编辑:姜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