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末,高二高三考生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因为这项考试的成绩是高考总分的重要组成,所以大家对此高度重视。
等级考与语数外科目的计分方式不同,语数外按卷面实际得分产生成绩,但等级考需要先根据卷面得分在同科考生中的占比位置转化为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的赋分才是该科真实计分成绩。之所以不能按卷面原始得分形成等级考成绩,是因为并非所有考生都参加各科考试,而不同科目获得高分的先天难易程度不一、成绩分布状态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相互不具可比性。直接将卷面原始得分计为该科成绩并由此构成用于相互比较的总分,有悖公平原则。
举例来说,有的科目因其属性比较容易取得卷面90多分的好成绩,而有的科目卷面能获得80多分就算该科中不错的考生,两者学习水平可能相差不大,但反映在卷面得分上或许超过10来分。这种情况下,将不同考生的两个卷面得分无差异地计入各自总分,实际上对后者造成了不公平。此外,这样简单计分会错误引导下届考生放弃兴趣,功利性地追逐报考相对容易得分的科目。
语数外成绩可以以卷面原始得分计入总分,是因为所有考生都报考了这3门科目,相同科目的不同得分具有可比性。
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对等级考选考科目的成绩产生方式进行了规定。所有考生等级考卷面评分核实无误之后,将同一科目所有得分由高往低排列,分为11档。
其中,第一档和最后一档人数各占该科总考生数的约5%,中间9档各占约10%,合计占比100%。然后将第一档考生标记为A+,第二档考生标记为A,第三档考生标记为B+,直至最后一档考生标记为E。为使A+至E的各等级成绩能与语数外成绩合成直观总分,把A+赋分为70分,A赋分为67分,B+赋分为64分,每降一档减少3分赋分,一直到把E赋分为40分。
经过这一转换,各科各档成绩由定性的等级又变回了可计数的定量分值,与每位考生的语数外成绩分值累计后可以产生高考总分。转换的本质是将选考科目间原本不可比较的原始分变成可以相互比较的标准分,只不过这一标准化的过程采用了普通民众也能理解的简便方式。
有人将等级考的成绩理解为只要通过该科合格考就能获得40分。从上述分析看,这种理解并不精准,并非通过合格考就等于获得40分,只有取得E等级才能被赋予该科等级考40分的成绩。只通过合格考、未参加等级考的某科考生不能凭空获得40分,需要在等级考中取得有效成绩(即卷面至少得1分),被列入A+至E的排序队伍后,才具备赋分基础。
产生各档等级时的分档比例采用了“约”的表述。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模糊表达,也不代表其中具有可以“人为操作”的弹性空间。作此表述的科学依据是,每个分数上都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同分人数,分档不可能都正好“卡”到5%、10%的精确占比上,必须通过“约”来完成现实操作。
比如说,某科取得有效成绩的选考人数为21785人,其中卷面成绩为100分的2人,99分的28人,98分的56人,97分的93人,96分的117人,95分的255人,94分368人,93分的329人。按照由高往低排序约5%占比可获A+等级的约定,标准A+人数应为21785×5%=1089人。根据该科上述人数分布,成绩94分及以上者累计919人,93分及以上者累计1248人。如果将该科A+划至94分,实际占比仅4.2%;而若划至93分,则实际占比变成了5.7%。此时,既不可能选择将A+划至94分,造成93分考生利益受损,也不可能按正好5%分档,将93分中159人划为A+、170人划为A,只能把93分者按“同分带入”原则统统划入A+。由此产生的5.7%是对“约”5%的准确诠释。
同学们的等级考任务已经完成,不管能够获得何种等级,都已经是既成事实。高三考生应当迅速把精力转移到秋考复习备考上去,语数外成绩在高考总分中的占比更大,需要得到更多重视。
作者:刘玉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
编辑:张鹏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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