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乔伊斯在写作时要穿白外衣、伍尔夫要用紫墨水;海明威站着写、卡波特躺着写;席勒会在书房抽屉放满烂苹果,让臭味来激发创造力;阿加莎·克里斯蒂喜欢坐在浴缸,一边啃苹果,一边构思谋杀……前不久引进国内的《怪作家》一书,收录国外80多位知名作家的珍闻录 ,堪称一部另类文学小史。
在“文学侦探”西莉亚·布鲁·约翰逊的调查研究下,我们得以知道那些名作诞生的细节,一窥大作家们写作的怪癖和执迷。特整理节选部分书摘,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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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大仲马曾宣称 :“我的每分钟都像金子一样宝贵。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相当于500法郎。”对大仲马来说, 哪怕离开书桌一会儿,也意味着产量和收入的明显减少。他是一个写作速度极快的作家。这一点可以从他关于《红屋骑士》的打赌中得到证明。他的一生创作了300多卷作品。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目标,合作者们功不可没。像大仲马这样,每天都要写上一叠纸的名作家还有不少。因为打字机以及后来电脑的问世,有的甚至写得更快。
无论快还是慢,对一个作家来说,每天所写的规定字数可以成为其引以为傲的源泉。威廉·戈尔丁曾在一个聚会上说,他每天写3000字。迈克尔·富特质疑这种说法,在威士忌的刺激下,一场争论随之而来。诺曼·梅勒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是每天写3000字。考虑到他好斗的性格,任何怀疑论者都可能会持保留态度。阿瑟·柯南·道尔也能达到这些作家的量,不过得是在他最多产的时候。
艾萨克·阿西莫夫的速度则堪称闪电,他每分钟可以在打字机上敲出90个字,有时甚至一百。以这种速度,仅仅一天,他就能写4000字。
雷蒙·钱德勒没有规定自己每天写多少,但他可以一天写5000。钱德勒的散文质量与他的写作速度直接相关。他说 :“我写得越快,就写得越好。如果我慢了,那就是我陷入困境了。这意味着,是我在推着词,而不是词在拉着我。”
安东尼·特罗洛普极其遵守纪律。他的工作时间始于早上5点半的一杯咖啡。为了能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他每年花5镑请人提供叫醒服务。之后的三个小时,他会写新东西或重读草稿。写作的时候,他强迫自己每15分钟写250个字。他看着表,追踪着时间和他的创作量,以保持这一速度。
斯蒂芬·金每天写2000字,无论用多长时间,总要达到这个量。
电影《天才捕手》里,裘德·洛与妮可·基德曼饰演的作家沃尔夫和情人
与之相似,托马斯·沃尔夫每天不完成1800字的目标,绝不停笔。虽然他每天的字数不如别的一些作家多,但他的页数却真的能堆成山。据沃尔夫回忆,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天使,望故乡》第一稿,有400万字之多。他说,“其中绝大部分,我是站着写完的。我拿一个旧冰箱顶当桌子”。
约翰·斯坦贝克和P. G. 伍德豪斯的每日定额,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斯坦贝克一度每天写3000字,后来逐渐降到2000。伍德豪斯写作之初的目标是,每天写2500字,后来降到1000。格雷厄姆·格林在职业生涯早期,每天写500字,之后调整到300,到最后每天只写100。
少数作家位于这个数字光谱低的一头。在结束了一整天的工作之后,詹姆斯·乔伊斯自豪地宣称,他完成了两个句子。
多萝西·帕克修改得太多,以至于她的量按字数计,是负数。她说 :“如果没有换7个字,我无法写5个字。”
詹姆斯·瑟伯是一个类似的执迷于修改的人。《六号轨道上的火车》他重写了15次。在他草稿中出现过的词语,只有20分之一用在了成稿中。在被问及是否嫉妒写得更快的作家时,瑟伯回答说 :“噢,不,我不嫉妒,但我羡慕他们的好运气。”
《怪作家:从席勒的烂苹果到奥康纳的甜牙》
[美] 西莉亚·布鲁·约翰逊 著
宋宁刚 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西莉亚·布鲁·约翰逊
编辑:许旸
责任编辑:邵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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