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切实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公权力监督发表过一系列重要讲话。今天,党建网微平台与您一起重温总书记的部分论述。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
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
——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
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破解监督难题,要抓住“关键少数”
要加强教育引导,注重破立并举,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
——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要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级“一把手”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2016年10月27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责任编辑: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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