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宣布,从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5月15日开始,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为稳妥有序释放资金,确保用于扩大普惠信贷投放,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将于5月15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分三次实施到位。
作者:本报记者 唐玮婕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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