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作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王东明指出,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反映统计法实施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报告针对“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列出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少数地方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搞攀比、争位次,在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地方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计划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单位给予压力,有的采取多种方式对统计部门和人员、调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干预,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一些地方制定目标脱离实际,有的还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任务,当任务难以完成时,就在源头数据上弄虚作假。有的要求企业按指定数据填报,有的代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有的甚至编造虚假企业和投资项目。
三是受增长速度基数累积效应影响,导致数据基数年年抬高,数据“水分”年年增大。
四是一些统计调查对象为了资质考核、争取融资、骗税逃税等,虚报瞒报甚至拒报。
王东明还表示,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约束,处罚偏松偏软。各地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要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统计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