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印发《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
《规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要求,着眼加强军队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军队领导干部与地方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机构及相关人员,少数民族和宗教组织及信教群众,国(境)外各类组织、机构、人员,亲友交往,以及互联网社交平台虚拟交往等8个方面交往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范。
《规范》强调,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政治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人员严肃问责,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范菁
责任编辑:傅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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