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去年8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第4年部署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今年8月,经报党中央批准,两部门再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将专项行动延长一年,突出打防并举、以防为先,进一步加强文物犯罪的防范工作。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文物保护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对各类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在发布会上介绍,自去年8月31日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部署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这次行动重点是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严打、严防、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坚决把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好、守护好。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2019年下降了20.15%,降至十八大以来的最低值。
郑翔同时也表示,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任重道远。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屡打不绝,倒卖文物犯罪呈现多发势头,犯罪职业化、智能化日趋明显,加速向网上蔓延,这些都给打击防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编辑:孔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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