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广东珠海。有盲人爆料自己带着导盲犬入住珠海长隆企鹅酒店遭到拒绝。当事人杨先生称,花费了1574元订的酒店,包含了园区门票和早餐,当时出示了导盲犬工作证,并告知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导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场所。酒店工作人员则表示,珠海没有相关导盲犬的规定,所以拒绝其进入。因酒店态度恶劣杨先生决定退房,可在退房时酒店以已进入房间为由要扣除部分房费,随后杨先生报警,在当地警方的介入下,珠海长隆企鹅酒店已全额退款。9月27日,长隆企鹅酒店客服表示,盲人带着导盲犬能否入住酒店,暂时没有相关说明,需要跟上级领导确认。
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官微就“盲人带导盲犬入住企鹅酒店遭拒”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关于导盲犬去公共场所,国家级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另据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场合,按照法律法规,只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导盲犬是能够出入公共场所的,但是一定是处于工作状态的导盲犬。导盲犬作为盲人的眼睛,他们经过严格的训练,能够帮助盲人完成很多事情。为了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盲人朋友出门时记得要带好相关证件,给导盲犬穿戴好专属小马甲,显示它的身份。
编辑:范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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