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公安机关于2021年7月23日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宁波检察微博
编辑:王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