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小,不能放过他。”有网友在变质的心灵鸡汤里撒了一把“砒霜”。
人人皆知鸡汤有毒,但每当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事件,这句话又总是一呼百应,因为这碗毒鸡汤里除了泛滥着当代人对“传统智慧”的不屑,也沉淀着当今社会对孩子心智早熟的认识,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抬头的忧虑。
然而饮鸩不能止渴。对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既不能以“放他一马”为名行纵容包庇之实,也不能滑向“绝不放过”的另一个极端。两者之间的平衡该如何把握?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保护”加“预防”,不缺位也不越位,两法的出台是在戾气渐长的舆论环境中投下一剂解药。
应当认识到,两法虽然功能有别,但出发点是相同的——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保护”直接体现在对于人身权益的捍卫。《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定义学生欺凌,区分调皮捣蛋与霸凌欺侮;提出新举措,保障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作出新规定,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的言行。
“保护”也间接体现在对“熊孩子”的及时插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概念,健全预防和矫治教育的措施,以使相关人员悬崖勒马,免于堕入深渊,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
当然,要织起少年儿童的保护网,又不沦为作奸犯科的保护伞,让两法精神真正得以落地,其关键还在于不能抱持“孩子还小”的和稀泥心态,而应该以“孩子虽小”的态度直面教育中存在的痛点难点。
孩子虽小,但懂得不少。他们身在封闭的校园,却处于开放的网络,暴露在信息潮流中。孩子虽小,但人心同样复杂。他们身着整齐的校服,却有着各异的天性和多变的心思。孩子虽小,但学习能力强。他们也许不善做题,却精于模仿成年人的言行举止。
也正因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只是空喊口号,对未成年人的干预也不能大搞一刀切。简单说教只会徒增逆反情绪,滥施重刑更会助长叛逆行为。冰冷的法律条文以外,更需要政府、学校、家庭三方合力,用坚实的臂膀和温暖的心灵呵护每一个儿童。
孩子虽小,但终会长大,他们终有一日会认识并理解2021年儿童节收到的这两份特殊礼物。但希望他们在成长之路上无需拆开礼物,毕竟,他们还小。
作者:孙欣祺
编辑:孙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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