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今天,英美澳加外长发表联合声明,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表达关切。请问中国大使馆有何评论?
使馆发言人:5月2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区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英国外交大臣拉布、澳大利亚外长佩恩、加拿大外长商鹏飞发表所谓“联合声明”,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说三道四,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愿重申以下几点:
第一,香港事务不容任何外国干涉。不干涉内政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世界各国都应遵守。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回归中国,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预。我要特别指出的是,《中英联合声明》终极目标和核心内容是确定中国收回香港。《联合声明》没有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个条款赋予英国在香港回归后对香港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国家都不能借口《中英联合声明》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第二,中国全国人大作出国家安全立法决定及时必要。近年来,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风险凸显,特别是“修例风波”以来,“港独”分子和激进分离势力活动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大肆从事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活动,蓄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毁损公共设施和财物,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一些外部势力与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合流、沆瀣一气,利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活动严重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些事实表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明显法律漏洞和工作缺失,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第三,维护国家安全是世界各国中央事权。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力,英国如此,中国同样如此。中国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香港回归23年来,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导致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不设防”状态。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安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关规定,以立法方式堵塞住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是权力和责任所在,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第四,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和生存基础。中国政府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一国两制”是一个整体,“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反中乱港势力借口“两制”,破坏“一国”;外部势力借口“两制”,干预香港事务,威胁中国主权和国家安全,这些都严重危害“一国两制”。全国人大决定正是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完善香港特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第五,中国全国人大决定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高度自治和香港居民的权利自由。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香港居民享有全所未有的权利自由。但任何权利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任何人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得危害有关国家的国家安全。全国人大决定将保障香港居民更好地享有和行使合法权利和自由,使香港变得更安全、更美好、更繁荣。
我们敦促有关国家认清香港已经回归中国的事实,遵守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尊重中国全国人大决定,停止插手香港事务,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来源: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网站
编辑:施薇
责任编辑:范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