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19日发布新闻公报《检控决定独立作出不受干涉》。图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
香港警方18日拘捕黎智英、李柱铭、区诺轩、梁国雄等15名反对派人士,分别涉嫌在去年8月及10月,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非法游行等罪名。香港特区政府19日发布新闻公报《检控决定独立作出不受干涉》强调,执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和律政司的检控工作,均是严格按照法律进行。任何不公和失实的指控,都是损害和诋毁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必须强烈反驳。
港府发言人表示,根据《警队条例》第10条,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强调,所有检控决定是按可接纳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而作出,不会有任何政治考虑,案件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一向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由,但该等权利并非绝对。
发言人指出,由于相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任何人均不宜对此作出评论,以免引起公开讨论,可能构成公审。任何人都不应作出毫无根据的揣测,这类指控或会被视为企图影响政府妥善地执行公职。
▲涉参与非法集结,黎智英18日下午3时被捕。图源: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
包括黎智英在内的15人分别涉嫌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港岛及九龙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违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涉及的罪名共58项。其中李卓人、何俊仁等5人,还涉嫌于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参与“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他们分别被带往港九多家警署扣查,其后各获准以1000至3000港元保释。所有被捕者已被落案起诉相关罪名,将于5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已经落实了黎智英等人涉嫌组织和参与多起非法集结的证据。被称为“祸港乱港总策划”的黎智英,5月将两次出庭应讯,时间分别是5日和18日。香港警方还表示,案件目前正由港岛总区刑事部跟进,警方的行动还在继续进行当中,不排除将有更多人被捕。
编辑:施薇
责任编辑:范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