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驻悉尼总领馆的协助下,外逃18年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刘某被遣返回国。这也是中国警方首次从澳大利亚遣返经济犯罪嫌疑人。
2001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其公司与受害单位签订合同,约定为受害公司代转相关费用。但刘某在收到受害单位的信用证付款后,未履行相关合同,而是在澳大利亚中国银行悉尼分行变现,造成受害单位经济损失36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刘某逃至澳大利亚。刘某出逃以来,我国警方一直与澳大利亚执法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提请澳方对刘某开展调查。经多方共同协作努力,刘某最终于近日从澳大利亚被遣返回北京。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刘某被遣返回国,彰显了公安机关“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公安机关敦促境外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早日回国投案自首。
编辑:周辰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