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杭州公安 的一条微博引发很多网友关注!
20日傍晚6点53分左后,一女子从云狐科技园东南角跑进了园区。随后,被身后的男子追上,男子追到人后把女孩抱摔,并且还跳起用脚狠踹了女生的头部。全程都能听到女生凄厉的哭喊声。打人这一幕正巧被园区内王先生(化名)公司的监控拍到,听到动静的王先生出门制止,对方男子还拿话呛他,“关你屁事啊,你要报警你就报好了 。”之后,女孩站了起来跟着男子走了。园区监控显示,在转角处,男子又给女孩两个巴掌。
今天下午,都市快报记者来到了事件发生的滨江云狐科技园。
目睹施暴过程时王先生所在的位置
男子把女子打翻在地的地方。
目击者王先生不巧正好有事,无法接受采访。记者从他的同事们口中得知,20日晚上确实发生了这件事。
视频中男的追着女生跑的位置。
记者从园区物业处找到了事发时的监控。当时男子追上女子后,先是一个抱摔,然后还跳起用脚狠踹了女生的头部。
据目击者王先生说,听到女生凄厉的哭喊声后,他出门制止,对方男子还让他不要多管闲事。
王先生发微博描述亲眼目睹的全过程↓↓↓
过了没多久,男子停止了暴行,转身离开。而被打女子则自己站了起来,跟着男子走了,也没有反抗或者是求救的意思。
记者随后通过云狐科技园物业提供的更多道路监控发现,20日傍晚6点53分左右,女子从云狐科技园东南角,也就是长河路与滨安路交叉口旁的绿化带小路,跑进了园区,边跑还边回头看。
紧接着,监控里就出现了男子,在后面跑步追赶。大约奔跑50米后,女子左转,继续跑到王先生店门口时,被男子追上,紧接着就出现了施暴的那一幕。
之后,两人原路返回。
一路上都是男子在前,女子跟在后面。男子多次转身跟女的说了些什么,从肢体语言看,男子情绪比较激动。
等走回到园区东南角,绿化带小路上时,男子突然抬起右手,发力打了女生一耳光,紧接着伸出左手去掐女子的脸,在女子做出遮挡动作后,男子又是右手一记耳光。之后,两人离开,消失在了园区监控拍不到的地方。
从视频中看,涉事的男女没有从园区的正大门进入,而是从3号楼旁的围栏外面进来的。
栏杆外面是滨安路。最后两人从这个地方出去,也是回到了滨安路。
园区里的工作人员和物业都表示,没见到过这两个人,估计不是在园区里工作的。
目前杭州警方已正式立案,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网友评论
关于家庭暴力
△家暴就是犯罪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1实施家暴,严重可追刑责
施暴者在施暴过程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等,如发现有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处分。
3同居暴力,也算家庭暴力
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遭遇家暴怎么办
△遭遇家暴请及时报警
1. 第一时间保护自己,不要让伤害扩大,包括不去激怒施暴者等等。
2. 在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报警、就医,积极保存相应证据,如:撕裂的衣服、被打后的影像资料,还有就医诊断证明等。要如实告诉医生自己的伤情,不要说谎,因为这可能成为日后的证据。
3. 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 家庭暴力若长期持续发生,家庭已经名存实亡时,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要勇敢的走出暴力家庭,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生活中你遭遇了家庭暴力,不要选择沉默,请及时报警,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惩施暴者。
编辑:蒋竹云
责任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