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超时这事儿大概是很多人在学生年代都会遇到的一件事,往往是借书以后就忘记还书时间,一不小心就超时了。
不过,有些人借书超时可不是忘记了时间,而是有意而为之。
11月23日,微博用户@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发帖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爱慕的古书,大多是竖排版繁体出版的,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
对于这种行为,他表示自己并不觉得愧疚,因为不管是现在还是当年,他都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认为图书管理员是世界上最厌恶风险、反应最慢的懒惰虫。
微博认证信息显示,@ 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姓名为王翼昊,是位词曲作者,也是兰亭乐团的主唱。
此番言论一出,引发众多网友的批评:
目前,@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已将这条微博删除。但在11月26日,他再次在微博发表声明。王翼昊认为他18年前花了10元的价格把这些古书“据为己有”,已经是合理的价格了。不应该受到网友的炮轰“诅咒”。
仍有不少网友觉得,博主“钻了制度空子还洋洋得意”!
11月26日下午,上海戏剧学院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方面已经关注到此事。她表示,事件当事人王翼昊曾是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学生,于2000年入学,但并未如期毕业,2002年因受学校处分而退学。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文淳光表示,尽管图书馆“借”书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但事实上并未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从事件本身分析,学生“薅图书馆羊毛”应为图书馆管理存在漏洞。
对此,你怎么看?
编辑:张夏
责任编辑:王蔚
来源:综合新闻晨报、中国青年报、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