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积极开展税收“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严厉打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连环的管控、惩戒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截至目前,已有8户企业主动缴清了税款。
据介绍,税务部门在公布“黑名单”信息的同时,还将信息推送给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由其对“黑名单”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土地供应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提升联合惩戒的震慑力。一旦企业被列入税务“黑名单”,将会受到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定为D级,实施严格控票、从严出口退税审核、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第四稽查局表示,将通过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规范纳税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正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作者:张勇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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