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杭州市江干区法院首次运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朋友圈精准投放“悬赏令”,曝光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鼓励财产线索知情人举报,奖金为执行标的的5%。
9月13日,江干法院发布23名被执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头像、标的、所涉案件、悬赏额等。悬赏奖金经过申请人同意,为执行标的的5%—10%,从追回的执行款中扣减发放。其中,被执行人诸利凤未履行标的17735.17万元,按5%的比例,悬赏奖金达886.76万元。
“我们通过‘悬赏执行’小程序,将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交给与腾讯合作的第三方,向被执行人的亲友、同事等周边人群,或者被执行人定位位置一定范围内微信用户的朋友圈投放公告,曝光失信内容。”江干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这不仅有助于让被执行人迫于熟人传播的压力而履行义务,也可以依托社交关系链传播,通过有偿举报掌握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线索。”据介绍,悬赏令同步在法院官网、公众号发布。
被执行人周边人群能看到微信朋友圈悬赏令
这次,杭州江干法院的执行悬赏令在法院官网、公众号以及特定朋友圈同时同步发放。
在特定朋友圈发放,是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利用大数据的工作创新,旨在提高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和打击拒不执行行为。
具体来说,就是利用微信平台,通过广告投放的曝光形式,将悬赏公告精准定向投送至失信被执行人的周边人群(如亲戚、好友、同事),建立线索举报通道。通过悬赏的方式,借助大家的力量,提高执行的效率,从而给失信人员制造压力,最终迫使其主动偿还债务。
这好比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朋友圈里发悬赏广告,能看到这条悬赏令的除了他的微信好友,还有微信定位3至5公里距离内的“附近的人”。
如果你在朋友圈看到这则特殊的广告,那么,可能你的微信好友里有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他在离你3到5公里内。
想拿到高额奖金得符合几个条件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就能领到悬赏金。悬赏金直接从执行款中扣减发放。
江干法院近期发布的执行悬赏令,悬赏奖金为执行标的的5%。悬赏令中有个被执行人的未履行标的为17735.17万元,按照5%的比例,悬赏奖金达到886.76万元。
要拿到悬赏金,所举报的财产及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下落,须为法院尚未掌握的线索。另外,平台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获奖情况给予保密。
存在下列情形,不能获得执行悬赏金——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举报的财产经查证不属实;
4.举报人举报的财产线索经查证不属实,或因各种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查明的(如标的物灭失,进一步寻找灭失赔偿线索困难等);
5、举报人举报的失信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不属实、因各种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查证或最终未能采取强制措施的;
6.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7.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8.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9.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10.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886万元悬赏奖金的背后有个曾经风光的女人
很多人对江干法院这次发布的执行悬赏令中那起1.7亿元案子感兴趣。
这起高达886.76万元悬赏金的执行案背后,有一个失信的女性被执行人:诸利凤,萧山人。她的官司涉及金融担保。原告都是银行,一些企业向银行借款,诸利凤和丈夫周凤剑为这些企业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后来企业破产,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后来,诸利凤的丈夫周凤剑去世,连带清偿责任就落到了诸利凤身上。她已失联很久。
光在今年1月江干法院的一例判决中,诸利凤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债务就有5000多万元。
有网友认识诸利凤,说:“当年他们的集团公司在萧山蛮有名气也蛮风光的,没想到现在变成这样了。”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朱佳伟
责任编辑:李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