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永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7月3日22时42分,在河南永城市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导致2人死亡、4人受伤。目前,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已从重症监护室公安监管治疗转至公安监管场所羁押。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政法机关将按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事件经过
据警方调查,事发当晚7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驾驶一辆玛莎拉蒂轿车和朋友张某某、刘某某相约在永城市区一家烧烤店用餐,晚上10点20分,三人饮酒后,回到谭某某的车上。
晚上10点23分,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载着刘某某和张某某从停车点离开。当晚10点36分左右,谭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停在路边的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
拦停以后,谭某某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以后,然后逃逸。
22点42分,谭某某驾车行驶到东环路与永兴路交叉口时,与一辆等信号灯的宝马轿车追尾,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后瞬间起火燃烧。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 李朝亮:“经检验鉴定,谭某某驾驶的这辆肇事车,事故发生的瞬间,车速是120到135之间,经检测,谭某某抽血化验,酒精含量是167.66,属于醉酒,经检测,谭某某不涉毒,排除毒驾,宝马车上的三个人,事发当天晚上,经检测,没有喝酒。”
事发时,被追尾的宝马车上有三个人,后排座上的两名男子当场死亡,驾驶员全身大面积烧伤,玛莎拉蒂车上的三人全部受重伤。
编辑:吴泽斌
责任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