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5日,首尔高等法院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缴2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573万元),较一审的6年和33亿韩元有所减少。朴槿惠当天缺席判决。
据韩媒报道,朴槿惠因涉嫌于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通过前青瓦台秘书李在万和安峰根收受时任国情院院长35亿多韩元的国情院特殊活动费而被起诉。
此前,一审法院曾判朴槿惠受贿罪不成立,仅认定其国库损失罪名,判处6年有期徒刑,追缴33亿韩元。但检方对朴槿惠受贿罪名不成立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建议法院判处朴槿惠12年有期徒刑。
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国库损失嫌疑只有在挪用人为“会计关系职员”时方可成立。二审据此判定,国家情报院院长和朴槿惠不是会计关系职员,因而不能对其适用国库损失嫌疑。法院最终对朴槿惠适用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量刑较一审有所减少。
目前,朴槿惠涉案一审和二审均已结束。法院共判处朴槿惠32年有期徒刑。
此前,朴槿惠已在亲信干政案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此案正在等待韩国大法院最终判决。她还涉嫌介入新世界党(现自由韩国党)党内公推案,二审被判2年有期徒刑。
编辑:孙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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