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取缔“香港民族党”之后近半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2月21日)会同行政会议,正式驳回“香港民族党”被列为非法社团的上诉,“民族党”继续被禁止运作。
行政会议秘书处昨已去信“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及发言人周浩辉的律师楼,告知相关决定,陈浩天未有现身回应。政界人士赞成行会决定,直斥“港独”主张已超越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的底线。
陈浩天或谋下一步行动
据悉,该封共有三页的英文回应信件,内容指“民族党”的目标是成立自由和独立的“香港共和国”,这是违反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亦有证据显示“民族党”于思想和语言上,一直持续主动鼓吹“港独”。
行政会议认为,没有合理保证“民族党”不会以暴力,或鼓吹暴力的手段以达至目标,“民族党”亦有仇视内地人的“往绩”。陈浩天回复传媒查询称,会谘询律师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认为,行政会议驳回“香港民族党”的上诉,理所当然,这做法维护正义,亦保障香港可以长治久安。而立法会议员、前律师会会长何君尧亦认同行政会议的决定。
他认为,上诉在去年10月提出,行会到现在才驳回,花了太多时间,有需要简化程序。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亦欢迎行会决定,批评“香港民族党”对香港构成不安。他说:“打压结社自由的讲法,根本站不住脚。黑社会应该有结社自由吗?”
他强调,提倡“港独”已超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底线。另一名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认为,“香港民族党”危害公众安全,故此,政府有权根据《社团条例》取缔。而这个决定亦捍卫了“一国两制”,令本港市民更加清楚,“港独”是没有出路,希望大家不要转入死胡同。
三人小组一致决定驳回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去年九月行使《社团条例》,刊宪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该党召集人陈浩天于一个月后,向行政会议提出上诉。
行政会议成立由非官守成员廖长江、周松岗及任志刚组成的三人小组处理,聆讯于上月14日进行,三人一致驳回有关上诉,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会同行政会议接纳小组的意见,否决“民族党”上诉。
特区政府在去年七月宣布,考虑引用《社团条例》取缔“民族党”,是回归以来首度引用该条例,政府于三度延长申述期限后,到九月正式刊宪禁止“民族党”运作,陈浩天后来向特首会同行会提出上诉。
警方拥有千页文件,列出陈浩天及“民族党”的言行,指“民族党”不只口头鼓吹“港独”,还有九项“实质行动”,包括渗透政府各部门和警队、积极与海外的分离组织建立联系、举办“中学政治启蒙计划”等。
来源:香港新闻网
编辑:叶松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