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歌法》立法草案正式出炉,草案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播放国歌的场合,而特首、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也需要奏放国歌。
据“香港01”报道,8日,《国歌法》香港立法草案正式出炉,特区行政会议今日审议草案,并拍板通过,法案将于本月内提交至立法会。据悉,草案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香港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将以附件的形式罗列在草案中,除国庆、回归等重要节日外,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亦在规范之列,借以涵盖公职人员宣誓时的礼仪。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若议员刻意缺席奏国歌环节,而被质疑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有可能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汤家骅称,若一名议员在奏国歌时刻意离座,会令人质疑其行为是否符合《宣誓及声明条例》,若不符合则有可能被取消当选资格,但他承认难以判断议员缺席的真正意图。
汤家骅提到,《国歌法》并非规定任何人必须唱国歌,而是不可侮辱国歌,因此若有议员刻意缺席奏国歌环节,只会触及《宣誓及声明条例》,与《国歌法》无关。他又指,在立法会议员宣誓时奏国歌是应有之义,“不应该说政府逼你出席(奏国歌环节),而是责任所在”。
《国歌法》2016年10月在内地实施,人大常委会其后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区政府通过本地立法落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去年底已大致完成草拟工作。香港的《国歌法》需要充分反映全国性法律的原意和目的,亦要充分考虑香港实际情况,并非照抄全条法例。
编辑:孙欣祺
来源: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