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4日在谈及2018年上海民警“教科书式执法”时表示,这是一次非常规范的执法,在树立了执法权威的同时,群众也得到了法制宣传教育。
1月4日,国新办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有记者在会上提问,2018年5月份,上海民警的执法视频成为网红,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执法”,也让公众更加直观地看到了执法记录仪的作用。请问怎么看这个“教科书式执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刘振宇称,“上海民警教科书式执法”确实非常规范,周围的百姓群众也很赞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说明执法人员在执法当中用非常规范化的语言和程序,来树立执法权威,群众在这方面也得到了法治宣传教育。
行政执法的权威,是法律规定、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履行职责,代表的是公权力,执法相对人和有关人员有配合的义务,特别是在发现违法现象的时候,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展开调查询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让老百姓从内心服从和遵从法律,更好地树立行政执法的权威。
刘振宇指出,在《指导意见》中,我们对规范执法的流程、具体程序,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用语规范,在视频录像过程当中的一些提示语言,包括录像后,有可能群众在现场用手机拍摄,但不能断章取义等。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真正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
刘振宇表示,因为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司法部现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3月底之前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中也要求对类似于执法标准、用语指引方面的规定再进行细化。因为各个单位、各个执法部门的情况不太一样,有的现场执法、街面执法多一点,有些可能是一些特定场所的执法,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再做更具体的规范要求。下一步在督促和交流中,也会请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执法部门交流经验。
来源:中新网
编辑:邵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