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内容,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判决还要求北京稻香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苏州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15万元。
但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却与此大相径庭。
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与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被告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要求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若逾期未刊登声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刊登判决相关内容。
南北稻香村“同宗同源”
苏州稻香村起源于1773年,距今已有24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当年乾隆皇帝下江南,在苏州品食稻香村糕点后,赞叹为“食中隽品,美味不可多得”并御题匾额,名扬天下。毛笔手写体的“稻香村”字号和招牌至今用在店招、门头和产品包装上。
苏州稻香村
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清光绪21年),位于前门外观音寺,南店北开,前店后厂,其产品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欢迎。鲁迅先生寓居北京的时候经常前往购物,《鲁迅日记》中有多次记载。后因故歇业,但稻香村开创的北京南味食品派系代代相传,绵延不断。
最早苏州稻香村的伙计来到北京以后,在位于前门外观音寺开了前店后厂,很有特色,时称“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由于战乱在1926年被迫关闭,直到1984 年年初才在政府的支持下才重新开张,由第五代传人刘振英先生恢复了这个享有盛名的老字号食品企业,成立了北京稻香村公司。并于1994年组建成立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至2005年,企业正式更名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稻香村
南北稻香村商标区别
都是“百年老店”,主打产品也都是特色点心,对于一般的食客来说,区分这两家“稻香村”主要看店铺匾额和商标:
北京稻香村带有“北京”二字、主打“三禾”标识。
北京稻香村标志
苏州稻香村此前是扇形标识,以及1773年年份。如今是楷体字“稻香村”或者圆形标识加上稻香村三个字和首字母DXC。
江苏稻香村标志
商标之争由来已久
对于谁应该拥有稻香村商标,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十余年来始终各执一词。
苏州稻香村自民国时期注册单“禾”字标作为商标;北京稻香村在1996年注册了“禾禾禾”商标。
1982年,保定稻香村食品厂率先注册“稻香村”文字及图商标,并于2004年转让给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在这一期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成功注册了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涵盖商品类别为粽子、元宵等。2015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涵盖商品包括饼干、糕点。
原本双方并没有纠纷,2003年到2008年,稻香村这一商标还曾授权给北京稻香村使用。
但在2006年苏州稻香村公司在饼干、面包等商品上注册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商标时,该商标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北京稻香村公司依据其在粽子、元宵等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稻香村”文字商标,申请对其不予核准注册。
2010年起,北京稻香村公司开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于2015年注册成功。随后,北稻向苏稻提起诉讼,以拥有“北京稻香村”商标为由,要求苏稻不得使用手写体“稻香村”,如要使用则须加上“苏州”以示区别。2013年,国家商评委作出裁定,对苏稻公司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但苏稻不服商评委的裁定,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诉,“稻香村”商标争议开始轰动全国。
自2015年9月起,北京稻香村公司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苏稻提起诉讼,要求苏稻公司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标及字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额累计近4000万元。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更在意的是糕点的品质。在北京晚报相关报道的热评中,有一名网友评论说“所以无论你的牌子有多大多久,能够让老百姓吃完了还想再吃的才是硬道理。”
编辑:周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