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小组工作会议昨天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透露,2017年至2018年8月,上海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4162例,屏蔽38467例。
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起对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去年6月6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等46家单位联合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明确涉及40多个部门共76项具体惩戒措施,如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房产,取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出境旅游,高价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限制。
记者了解到,基于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仅2018年以来,约2.53万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外,上海高院积极商请各相关部门,将自身业务系统接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从平台中获取法院提供的失信数据并嵌入业务系统,开展相关领域的信用惩戒。
目前,市工商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土地交易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单位已将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嵌入各自业务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司高管、购置不动产、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开发、购买新能源车等方面,已实现系统限制。
作者:何易
编辑:邵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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