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结合之前办理的朱某等合同诈骗、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系列案的审查情况,全面梳理、认真分析了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发现你公司在制度设计、监管落实、预警风控、廉政管理等环节存在漏洞,应引起重视。”10月9日,在市检察院的宣告现场,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向上述案件的被害国有企业代表人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这是全国首家省级检察院对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宣告。
内外勾结造成4.2亿国有资产被骗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的一起案件说起。被告人朱某经营的公司已经严重亏损,也没有能力履行合约。在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间,他表面上与被害单位开展业务,在尚未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况下,私下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被害单位公章及相关公司财务印鉴等方式,骗取被害单位化工原料、钱款等,造成该公司被骗人民币4.2亿余元。在此过程中,被害单位贸易部经理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朱某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取朱某好处费。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对涉案人员判处了刑罚。
这起案件在被害单位上下产生了很大的震动。案件发生后,该公司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追查犯罪,努力追讨债务以挽回损失,先后几次邀请承办检察官协助公司堵漏建制,自上而下查找问题所在。同时,他们坚持转型发展,制定了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营业绩得到稳步提升。
检察建议剖析三方面问题提4条建议
今年,承办该案上诉案件的市检察院在大调研中,对近年来承办的国有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被诈骗的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共性问题。承办检察官专程到前述案件的被害单位走访调研,听取该公司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及需要。该公司主动向检察官提供现有的规章制度,希望能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管理问题给予外部建议,帮助他们提高管理能力,使公司能更好地发展。
检察官认真查阅了被害单位的相关制度与案发后开展内部自查的报告,认为虽然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以牺牲国有资产为代价、谋取个人私利是造成国有资产被骗的直接原因,但是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制度漏洞和风险管控不到位的情况,为犯罪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为此,检察官开展了检察建议工作,从“合同签订前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合同履行中内部监管不到位”以及“风险预警不及时”等三方面,深入剖析被害单位在制度设计、监管落实、预警风控以及廉政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同时,从制度设计、制度执行、监管方式以及管理层自身建设四方面,建议企业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执行环节公开透明,强化针对执行过程的刚性监督,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公开宣告获各方认同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实效、提升监督效果,本市检察机关在总结五年试点实践的基础上,改变以往书面往来的方式,于今年全面深化“三方”(检察机关、被建议单位、第三方代表)+“三化”(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而此份检察建议则成为市检察院乃至全国省级检察机关首次公开宣告的检察建议。
今天的公开宣告仪式由市检察院公诉一处负责人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当面向被害单位宣告《检察建议书》,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第三方参与监督。宣告后,被害单位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
被害单位表示,这份检察建议非常契合企业实际,他们完全认同、全部接受。在此前的沟通过程中,企业已按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逐步开展相应的整改落实和堵漏建制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书》要求,不断完善监管运行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作者:何易
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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