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饮用水是否达标?排放污水水质监测情况如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启动《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将对市民关注的水资源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2017年11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着眼源头控制,明确了一系列原水保障要求。
目前本市的贯彻情况如何?市水务局介绍,本市已建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和金泽四大水源地供水规模达1313万立方米/日,横沙岛集约化供水工程于1月份建成通水,结束了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的历史,标志着本市城乡供水集约化全面完成。
在8月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通报中,上海是仅有的两个零问题省市之一。市水务局表示,上海正在巩固这一成绩:市政府批复了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增设金泽水源保护区内标示警示牌,全面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内293个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和176个排污口调整关闭,制定《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并完成相关缓冲区划分。
另外,按照《若干规定》提出的多源互补、互为备用、互联互通的原则,通过各项措施实现原水一网调度,并有序推进青草沙——陈行原水连通工程前期工作。
《若干规定》也为本市提出了更优更高的饮用水水质需求和行动指南。市水务部门已经组织编制完成《全市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实施方案》,于6月份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全市水厂深度处理率2020年达到60%、2025年达到100%的目标,市发展改革部门正研究制定相关补贴政策,《上海市供水规划(2017-2035年)》已完成并在公示中。在市水务、卫生、质量技监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并结合地方管理实际,制定了全国首个地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指标新增加了亚硝酸盐氮、总有机碳等5项,合计达111项,并对原有的40项指标进行优化,同时把二次供水领域的饮用水也纳入标准覆盖范围,切实落实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监管要求。
对照《若干规定》关于二次供水和管网漏损管控的要求,上海按照2018年底郊区基本完成二次供水改造、中心城区全面实现收尾的目标,正在全力推进郊区45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31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相关接管工作也正稳步推进。此外,水务部门还制定了《上海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管理标准(试行)》,水务、卫生部门按照分工职责加强水质监测,并推进二次供水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加强供水管网现状排摸,制定了全市供水管网改造计划,明确至2020年底实施1240公里高危供水管道的改造,并通过分区计量等措施加强管网漏损控制,切实保障输配水高效安全。
市人大执法组将对照《规定》确立的重点制度和具体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河道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等,检查《规定》实施以来的做法与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特别是《规定》中主要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水源地保护、自来水深度处理、二次供水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饮用水质保障、公共供水、非常规水源利用、排水许可证管理、排放污水水质监测、限制排污总量等。此外,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也是执法组关注的重点,包括污水管网输送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情况,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接和泵站放江治理情况,河道清淤疏浚底泥妥善消纳和利用情况等。
作者:祝越
编辑:朱伟 李静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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